筷子春秋——箸怎么成了筷? / (作者:墙角梅_3110上传于2021-08-12 19:53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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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人穿越回去要一双“筷子”是没人听得懂的。尽管直到今天,在汉语方言里,“筷子”还没有完全替代“箸”。从地图上看,现在只有东南沿海(台州、温州、厦门、漳州、泉州、福州、潮州)一带还保存了“箸”的说法。譬如属于闽南话的潮州话用“箸”,稍北的同属广东省的梅州客家话里已经是“筷”、“箸”并用,再往北到江西省境内的赣语区(南昌),就只有筷子一种说法了。这就暗示,从“箸”到“筷子”的转变,一定是先发生在靠北的地方。
是哪里先把“箸”叫成“筷子”的?答案是明代的“吴中”,也就是苏州府、松江府、常州府一带(今苏南及上海)。筷子的说法,其实出于避讳。讲究避讳一直是吴地民间文化的一个特色,直到今天,上海话仍然把“鹅”说成是“白乌龟”,以避“杀鹅(我)”之讳。明代更是如此,陆容在《菽园杂记》记载,“民间俗讳,各处有之,而吴中为甚。如舟行讳住、讳翻,以箸为快儿……此皆俚俗可笑处,今士大夫亦有犯俗称快儿者。” 江南水乡的船家忌讳“住”,因而忌讳与之谐音的“箸”。故反其道而用之,将“箸”唤作“快”,寄托了人们对“行船畅快无阻”的美好愿望。
不过,就像陆容说的那样,明代“快”的说法仍旧只是“俚俗可笑”的民间用法,未能动摇“箸”的正统地位。明末清初的苏州才子冯梦龙(《三言》与《东周列国志》的作者)曾经编纂了以明代苏州方言为代表的吴语民歌集《山歌》,里面的《咏物四句·箸》就写有“姐儿生来身小骨头轻,吃郎君捻住像个快儿能。”这里题目和正文采用了具有“雅”与“俗”之别的“箸”和“快儿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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